各位學生家長:
近年來,隨著國家對教育扶貧工作的扎實推進,學生助學力度不斷加大,助學政策不斷完善,助學內(nèi)容越來越豐富。為使廣大學生及家長清晰助學政策,保證符合條件的學生能享受助學待遇,特在此向您介紹我市現(xiàn)有的助學政策。(以下項目如有多項符合條件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則享受補助,相同內(nèi)容的補助不重復享受,例如:生活費補助只享受符合條件中其中最高標準的一項,但住宿費補助與生活費補助內(nèi)容不同,可另行享受)。
一、普通高中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國家助學金
資助對象:具有本校學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建檔立卡學生、殘疾學生和低保、五保家庭學生;孤兒學生、本人或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的學生、家庭遭受重大災害或變故的學生等(前四項(不限戶籍)以有關部門頒布證件為準,后三項等由學校結(jié)合實際認定);
資助標準:每生每年2000元;
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認定:由學生提交申請,經(jīng)學校認定;
申請認定流程:符合條件的學生在9月20日前向?qū)W校提交《申請表》,以及身份證等證明材料(證明材料需正本及兩份復印件,正本用于學校即場核驗,復印件用于學校存檔和上報)。經(jīng)學校受理初審后進行公示,結(jié)果上報市教育局。資助名單最終確定后,由市相關部門將款項劃撥給相關學校,再由學校通過學生(或家長)開設的銀行帳號發(fā)放助學金,并做好簽領工作。
(注:建檔立卡學生和殘疾學生必須納入國家助學金對象)
二、建檔立卡(含非建檔立卡)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精準資助
(一)普通高中殘疾、低保和五保及建檔立卡學生免學費
資助對象:具有本校學籍的殘疾學生、本市戶籍低保和五保家庭、外市農(nóng)村戶籍低保和五保家庭、廣東省戶籍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
資助標準:公辦普通高中免收學雜費;民辦普通高中對殘疾學生按每年每生3500元標準減免,對本市戶籍低保和五保家庭、外市農(nóng)村戶籍低保和五保家庭及省內(nèi)建檔立卡學生按照2500元標準減免;
登記流程:符合條件的殘疾、低保和五保及建檔立卡學生在報名注冊時(新生在今年8月份,老生可在9月20日前提交)向?qū)W校提交《殘疾證》、《低保證》、《五保供養(yǎng)證》、《扶貧手冊》等證明材料和身份證、戶口本(證明材料需正本及兩份復印件;原件用于學校即場核驗,復印件1份用于學校存檔,1份用于上報市教育局)與《登記表》,經(jīng)學校審核后公辦學校先直接免收其學費,民辦按標準減免。隨后由學校進行公示,并報市教育局。資助名單最終確定后,由市相關部門將款項劃撥給相關學校,再由學校通過學生(或家長)開設的銀行帳號發(fā)放生活費補助,并做好簽領工作。
(注意上述低保證和五保證需在有效期內(nèi),普通高中免學費有關提示已印制在新生錄取通知書上。)
(二)普通高中建檔立卡生活補助
補助對象:具有本校學籍的廣東省戶籍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
補助標準:每人每學年3000元;
建檔立卡學生認定:以廣東省扶貧部門頒發(fā)的《廣東省新時期精準扶貧精準脫貧貧困戶幫扶記錄薄》(以下簡稱《扶貧手冊》)為準;
申辦流程:從2018-2019學年起,廣東省戶籍的建檔立卡學生生活費補助由戶籍所在地發(fā)放,具體申辦流程請回戶籍所在地扶貧部門咨詢。
三、低保家庭在校學生助學補助
補助對象:具有本校學籍的東莞市戶籍低保家庭學生
補助標準:每人每學年生活費補助1800元(如已享受上述建檔立卡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生活費補助,不再重復享受本項目的生活費補助)、住宿生住宿費補助600元、學(雜)費補助2400元(已享受其他同類補助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則,不重復享受補助政策);
低保家庭學生認定:以東莞市民政部門頒發(fā)的有效《低保證》為準;
申請流程:符合條件的學生在9月30日前向戶籍所在鎮(zhèn)街教育主管部門提交《申請表》,以及提供《低保證》復印件和就讀學校開具的學生證明原件等證明材料,由鎮(zhèn)街教育主管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進行審核和公示,結(jié)果上報市主管部門,由市相關部門將補助資金劃撥給鎮(zhèn)財政部門,再由鎮(zhèn)財政部門將補助資金發(fā)放給學生(家長)指定的銀行賬戶。
四、低保邊緣家庭在校學生助學補助
補助對象:具有本校學籍的東莞市戶籍,并經(jīng)民政部門認定為低保邊緣家庭學生
補助標準:每人每年1500元;
低保邊緣家庭學生認定:以東莞市民政部門審核認定為準;
申請流程:符合條件的學生在9月30日前向戶籍所在鎮(zhèn)街教育主管部門提交《申請表》、《授權(quán)書》和就讀學校開具的學生證明原件等證明材料,由鎮(zhèn)街教育主管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進行審核和公示,結(jié)果上報市主管部門,由市相關部門將補助資金劃撥給鎮(zhèn)財政部門,再由鎮(zhèn)財政部門將補助資金發(fā)放給學生(家長)指定的銀行賬戶。
五、東莞市教育基金會資助困難家庭子女讀書公益活動
資助對象:1.家庭經(jīng)濟困難的學生: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880 元 (含 880 元) (標準隨市定低保家庭收入標準變動)、且因各種原因未能納入我市低保邊緣或低保范圍及未申請其他資助項目的,難以支付完成學業(yè)所需基本費用的學生。2.其他特殊困難在校學生:因自然災害等原因?qū)е录彝ヅR時貧困的東莞戶籍在校(園)學生;父母雙方或其中一方在莞務工及家庭居住地在莞,并經(jīng)有關部門確認為家庭經(jīng)濟困難的非莞藉在莞就讀學生。(家庭人均月收入與上述項相同);3.資助人數(shù)由市教育基金根據(jù)當年收益情況決定。
資助標準:每人每學年3000元;
申請流程:符合條件的學生在6月15日前提交加蓋了居住地所在村(居)委、所在學校意見和印章的《東莞市教育基金會專項資助資金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材料至鎮(zhèn)街教育主管部門,由鎮(zhèn)街教育主管部門進行審核和初步公示,結(jié)果上報市教育基金會審定。資助名單最終確定后,由市教育基金會將資助款項發(fā)放給學生(家長)。
六、學校的助學事項
1、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書(學)雜費和住宿費減免
補助對象:家庭經(jīng)濟特別困難的學生,重點是國企下崗職工家庭、特困戶家庭、城鎮(zhèn)和農(nóng)村最低生活保障線以下的家庭在校學生
補助標準: 定額減免或全額減免書(雜)費和住宿費
申請學費減免學生認定:以學校校務會議審核為準
申請流程:由學生家長于入學注冊前向?qū)W校提出減免的書面申請。學校收到申請后,送學生所在村(居)委會加具審核意見。根據(jù)村(居)委會的審核意見,由校務會議討論確定。
溫馨提示:
(1)若您屬于“廣東省建檔立卡貧困戶”,您的孩子可申請享受免學費、助學金和生活費資助等3項資助。
(2)殘疾孩子可申請享受免學費、助學金等2項資助。
(3)若您屬于非東莞市“農(nóng)村低保戶”,您的孩子可申請享受免學費、助學金等2項資助。
(4)若您屬于非東莞市“農(nóng)村特困救助供養(yǎng)戶”,您的孩子可申請享受免學費、助學金等2項資助。
(5)若您屬于東莞市低保戶,您的孩子除可申請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免學費、助學金等2項資助外,還可申請我市低保戶在校生補助(但在校補助中的學費補助和免學費只能按就高不就低享受一項);若您屬于東莞市低保邊緣戶,您的孩子可申請我市低保邊緣戶在校生補助。
(6)若您“家庭經(jīng)濟困難”,您的孩子可申請享受助學金資助。
如申請上述助學項目,均需先進行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學生在每年秋季開學,領取《廣東省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按要求如實填寫,并到學生戶籍所在地相關部門進行審核、加具意見及蓋章,并于9月18日前,將加蓋公章的表格交回就讀學校。由學校家境經(jīng)濟困難認定小組進行審核。
有關詳情可登錄東莞市教育局網(wǎng)頁http://www.dgjy.net/。
東莞外國語學校
2020年8月7日